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技术可靠、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标准完成我部医疗设备采购安装工作。
三、项目预算:117.3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及要求如下:
1.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8:00至17:00
2.提交方式: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至以下电子邮箱:******,邮件主题:XX公司参加XX项目意见资料,并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采购方确认。
3.所需材料: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PDF电子版1份:
3.1营业执照;
3.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3.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6具有参与意向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3.7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示系统相关信用截图;
说明:将所需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3.1-3.7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助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