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4 10:00:00,更正为:2025-05-0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4 10:00:00,更正为:2025-05-08 10:00:00。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3.2.技术要求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2)宿舍管理员服务要求及内容,原:“11、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1人(每天8小时)。寒暑假根据采购人假期工作安排在不降低项目质量要求和完成假期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安排宿舍管理人员补休,节假日返校前做一次大扫除及消杀。”修改为:“11、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1人(每天8小时)。寒暑假根据采购人假期工作安排在不降低项目质量要求和完成假期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安排宿舍管理人员补休,节假日返校前做一次大扫除及消杀。在岗时间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投标人应为宿舍管理员配置春秋季工作服2套/年/人、夏季工作服2套/年/人。”
二、 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3.2.技术要求 二、★服务要求 (五)其他要求(包括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原:“5、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为全职不得兼职,中标人与上述人员全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中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在职期间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等规定的各项保险。(提供单独承诺函)”。修改为:“5、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为全职不得兼职(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的除外),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中标人须按照劳动法和当地政策规定,员工薪资不得低于******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按相关政策,应买尽买,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成都市最新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提供单独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3.2.技术要求 四、报价要求 ★(二)其他要求,原:“******学校每学期至少3次校园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任务,投标人需要积极支持并响应,除项目上所有人全部参加外,还须由投标人每次另增派2名保洁员完成相应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每次至少6小时),所产生的大型活动保障临时用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计入分项报价明细。另增派人员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修改为:“******学校每学期至少3次校园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任务,投标人需要积极支持并响应,除项目上所有人全部参加外,还须由投标人每次另增派2名保洁员完成相应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每次至少6小时),所产生的大型活动保障临时用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计入分项报价明细。另增派人员小时工资不得低于******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并与非全日制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4326[2025]00025。预算品目:C****** 物业管理服务
******财政局, 地 址: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二楼, 联系电话:028-******。
3.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观堰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若芝
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 ******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更正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