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通知
问题1:第三章 2.1.3 投标货物品牌 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
请问招标人:业绩证明的供货能力相关,与品牌无关,代理商今年和往年的代理品牌有可能会有差异,因此不应该需要往年的供货业绩品牌与今年必须一一对应。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项目的关注,欢迎参与项目投标。
问题2:第三章 2.1.3 投标货物品牌 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请问招标人业绩证明的供货能力与品牌无关、
回复:同问题1。
问题3:请问业主和代理机构,三峡水务今年的招标文件与往年发生了较大改变。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能力信誉都降低到往年三峡从未有过的情况******集团各水司同类招标中也从未出现如此之低的要求。我司建议应将近三年来被列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重庆市市政供排水行业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针对此次招标的结果,我司将保留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
************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中的指标要求:CODCr(mg/L)≥4.0×105,是否是CODCr(mg/L)≥4.0×100000
回复:CODCr(mg/L)≥4.0×105,即CODcr含量大于等于40万。
问题******集团其他************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招标平台中被拉入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在本次招标条款中引入黑名单企业予以废标的要求,以确保中标人中标后可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保质保量供应、保障水厂生产稳定。
回复:同问题3。
问题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2.财务要求(无)2021 年、 2022 年、 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请问:投标人需要提供2021 年、2022 年、 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吗?请明确!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问题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投标人须按以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问:被重庆市政供水排水行业拉入黑名单的投标人,还具备投贵公司项目的资格吗?
回复:同问题3。
问题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作为产品生产企业,历史业绩合同中的产品均为自有品牌,合同文本通常没有单独标注品牌信息。请明确:对于生产企业,若业绩合同未载明品牌,业绩合同的卖方即生产企业时,是否可视为与投标货物品牌一致?若需补充证明,是否接受:用户单位出具的业绩产品品牌证明文件或者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证明资料?
回复:同问题1。
问题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信誉要求:请问招标人:xx的领导换到了三峡后 风格大变 招标模式都变成了xx的样子,请问招标人,若投标人近三年有被市政供水、排水行业拉入黑名单的处罚的投标人是否也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回复:同问题3。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项目的关注,欢迎参与项目投标。
问题10:质疑一第二章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2.财务要求(无)2021 年、 2022 年、 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招标人:第二章明确了不需要提供财务资料,可是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回复:同问题6。
问题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2.财务要求(无)2021 年、 2022 年、 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2.财务要求(无)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相互矛盾,第二章 财务要求(无)第六章又要求提供,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提供2021 年、 2022 年、 2023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资料
回复:同问题6。
问题1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请问招标人,如代理商投标人同时代理销售多个品牌的复合碳源产品,复合碳源产品质量均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且总业绩量也满足资格审查业绩与商务部分评分业绩要求,为何不允许提供多个品牌的销售业绩?此条款明显为招标人故意设置的前置条款,以排除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严重影响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我们将对此条不合规要求保留向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请招标人修改此前置条款,给于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各潜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投标人需知第9.2.4投标人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问题1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无)2021年、 2022年、 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招标人此处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
回复:同问题6。
注:本答疑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是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答疑(挂网).docx